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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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5-57950697
所在地区:内蒙古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
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6克215;10丸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5020930
产品标签:慢性胃炎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和药店

025-57950697
| 执行标准 | 丸剂 |
| 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| 产品规格 | 6克215;10丸 |
| 卫生许可证 | 处方 |
| 成份 | |
| 性状 | |
| 不良反应 | |
| 注意事项 | |
| 禁忌 | |
| 贮藏 | |
| 保质期 | |
| 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十香止痛丸
汉语拼音:ShixiangZhitongWan
【成份】香附(炙)、乌药、檀香、延胡索(醋炙)、香橼、
蒲黄、沉香、厚朴(姜汁炙)、零陵香、降香、丁香、
五灵脂(醋炙)、木香、香排草、砂仁、乳香(醋炙)、
高良姜、熟地黄。辅料为炼蜜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深棕褐色的大蜜丸;气香,味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疏气解郁,散寒止痛。用于气滞胃寒,两胁胀满,
胃脘刺痛,腹部隐痛。
【规格】每丸重6克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丸,一日2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
【注意事项】
1.饮食宜清淡,忌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忌愤怒、忧郁,保持心情舒畅。
3.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。
4.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
指导下服用。
5.孕妇慎服,儿童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胃痛严重者,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7.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
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闭、防潮。
【包装】包装材质:PVC片材、铝箔泡罩;包装规格:6克×10丸。
【有效期】48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05片版一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5020930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内蒙古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
邮政编码:162650